武装保卫处
 首页 | 职能简介 | 党建工作 | 规章制度 | 治安防范 | 消防安全 | 户籍管理 | 资料下载 |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校园出入管理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2021-11-30 12:21  

关于校园出入管理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人员、车辆出入登记管理,保障校园安全,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学校决定于2021129日在校园南大门、北大门、东门、教师公寓西侧门开始试运行校门出入智能管理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人员出入登记管理

校园人员出入将采用人脸识别方式进出校园。

1、登记人员范围:所有在职教职工、在读学生、临聘人员、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以及经学校批准可出入的其他人员。

2、信息采集办法:因疫情防控要求,不采取现场录入方式采集信息。由各部门按标准采集人员图像及信息数据,并形成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信息统计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应通过U盘或企业微信统一提交至保卫处专职负责人。信息统计表请到保卫处网站下载。

3、图像信息采集要求: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不得化浓妆,不作美化操作,照片格式为JPG,照片以“姓名+班级学号命名,如“李晓明(电气181-01)”;照片像素小于500K,必须保持面部清晰,不能提交翻拍图片。

4、身份信息采集要求:

教职工:“姓名+部门+联系方式”。

学生:“姓名+班级+学号+联系方式”。

临聘人员及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等:“姓名+部门+联系方式”。

5、信息适用期限:在职教职工为长期,在读学生为毕业离校日期,其他人员应根据其工作性质进行期限设定。后期各部门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报保卫处更改相应信息,确保校门疫情防控核验的准确性。

二、校园车辆出入登记管理

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将采用机动车智能管理系统进出校园。

1、登记车辆范围:本单位公务用车、在职教职工私家车辆、临聘人员、后勤保障服务人员车辆及学校批准可出入的其他车辆。

2、登记车辆办法及要求:申请人需填写《校园机动车辆通行授权申请表》,并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保卫处办理授权登记,同时应上报有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统计报表及各申请人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3、通行适用期限:本单位在职职工车辆通行时间为长期。临聘人员和为我校服务的其他人员通行时间为每学期。通行时间到期,继续为我校服务的人员,经使用部门同意,携带聘用合同和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部门证明到保卫处办理车辆授权登记通行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校门的管控及开闭时间仍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规定执行。

2、人脸识别及智能车辆管理系统只针对已备案人员及车辆。临时进出校园的人员及车辆,依然按照外来人员入校审批规定执行。

3、为保证人脸识别验证有序进行,通过人脸识别验证时,应主动配合,有序通过,自觉维护设备完好。人为损坏人脸识别设备的,需照价赔偿。

4、进出校园车辆请在校门减速带和道闸前缓慢行驶,以便系统识别,按照“一车一杆”的要求减速行驶,因跟车闯杆,造成车辆及人员损失由驾驶人自行负责;因驾驶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时,由驾驶人照价赔付。

5、进入校园,车辆应按位停放。对因不按规定停车或挤占消防通道的违规车辆将粘贴“告知单”,对累计达到两次违规停车的车辆将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

6、信息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126

7、信息报送联系方式:保卫处  31975328 张贵

 

 

 

保卫处

 

20211129

关闭窗口
 
您是 个访问本站的人
 

版权所有:沈阳工程学院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