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对消防工作的相关规定,沈阳工程学院保卫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我校消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次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元;最高限价:60,000.00元,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内容:
对沈阳工程学院内所有室内、室外设置的消防监控系统进行维修保养,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图书馆、省团校/宾馆、实训A、B、C、D、E、F、大学生活动中心、保卫处、学生宿舍12舍、新建实验楼内、外设置的消防监控系统设备。
序号 | 建筑消防设施 | 序号 | 建筑消防设施 |
1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6 | 防烟、排烟系统 |
2 | 消防供水联动设施 | 7 | 应急广播系统 |
3 | 消火栓灭火系统 | 8 | 消防专用电话 |
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9 | 防火卷帘分隔设施 |
5 | 气体灭火系统 | 10 | 消防联动设备的电气控制部分 |
二、项目采购需求:
1.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的维护保养内容和实施方案,按要求进行月、季、年度的维护保养工作等。
2.出具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3.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项目采购方式为全包,供应商应按全包价格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信息。
(2)具备备案信息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四级建构筑物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四、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询价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00(北京时间)。超过递交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以签到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递交响应询价地点:沈阳工程学院保卫处二楼207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代理人:沈阳工程学院保卫处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7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