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广大师生:
为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沈阳工程学院高水平平安校园实施方案》及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开学以来,学校在校园交通安全工作方面多措并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校园交通安全环境,提高了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了师生交通安全行为。在这个基础上,各单位要进一步充分认识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应对防范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1.强化机动车行驶管理。进入校园行驶的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标志、标线,禁止鸣笛,限速通行。进出校门时速度应不超过5公里/小时,校园全域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校园施工及特种作业车辆的使用单位需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制定路线行驶和进出校园,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定。
2.强化机动车停放管理。进入校园内的所有机动车须在学校划定的停车场、停车位有序停放;严禁机动车堵塞消防通道,严禁私接电源为新能源车充电,严禁在校园内进行教学驾驶。
3.强化交通管理数字赋能。学校共设置2处机动车双向测速点位,对机动车的超速行为实时摄录和提醒,并通过机动车测速卡口和智能交通道闸的联动,对违规行为、违法机动车(套牌、变造车牌)实现“智治智管”。
三、进一步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1.各单位要及时将此通知传达至师生员工。来访人员、驻校企业人员、校内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等,按对接的单位负责传达本通知要求。
2.机动车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校内机动车的违规行为按驾驶人或车辆归属的单位纳入学校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动态考核,校外机动车的违规行为程度采取提醒、拦停、禁入等措施。
3.全面整治违章超速、违停占道等行为。从即日起,保卫处将开展为期1周的校园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对多次违规机动车实行“黑名单”管理,给予禁止入校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构建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保卫处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