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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消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0浏览量:57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工程学院消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6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170104-03

项目名称:沈阳工程学院消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6000

最高限价(如有):66000

采购需求:消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1.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的维护保养内容和实施方案,按要求进行月、季、年度的维护保养工作等;

2.出具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3.维保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联动设施、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卷帘分隔设施、消防联动设备的电气控制部分;

4.图书馆消防联动设备的远程启动功能恢复;

5.系统、设施、设备等单价200元以下的零部件更换(总额10000元以内);

6.校园消防演练的方案制定、技术支持、设备提供、现场指导、协调沟通等;

7.专职消防值班员岗位培训(每年2次);

8.图书馆、学生宿舍、大学生活动中心及部分楼宇的消防设施设备、模块系统等故障维修和功能恢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30 2025115,每天上午912,下午1316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沈阳工程学院保卫处

方式:自取或网站下载

售价: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116100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沈阳工程学院保卫处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511610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保卫处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沈阳工程学院保卫处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  

联系方式: 024-31975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亮 

电  话: 024-3197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