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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物品报案程序

发布时间:2025-04-19浏览量:2

1.报案后,当事人到保卫处保安队长办公室填写报案登记表,如实记录情况。(校园报警求助电话:31975110);

2.如需调取监控,请在保卫处网站下载调取监控申请表,履行申请手续后,持申请表到保卫处调阅相关监控录像;

3.保卫处治安管理办公室对事件进行调查,丢失的现金或物品数额巨大报沈北新区属地公安部门查处;

4.保卫处治安管理办公室对当事人给予答复,将案件的处理情况告知当事人;

5.报案相关材料由保卫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