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职能简介
保卫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在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指导下的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2013年,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军区相关文件要求,校武装部工作转至学生工作处负责。2014年,武装保卫处更名为保卫处。全处下设治安、消防、内勤、户籍和楼宇部等职能办公室。部门保卫干部8人,保安、楼宇值班人员101人。
其主要职能和工作内容包括: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认真抓好校园治安防范,维护学院稳定和秩序;落实消防法规,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检查校产企业和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动态信息收集,严防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障院内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搞好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认真做好户籍管理服务工作,增强对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人员等暂住、流动人口的检查管理,查处违反校园安全规定的各类不法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为教学科研保驾护航,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